拜泉县图书馆流动服务点共建协议
甲方:拜泉县图书馆
乙方:拜泉县第一中学
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读者,甲方决定与乙方携手共建,將乙方作为甲方的流动服务点。经过友好协商,双方签订协议如下:
一、甲方责任、义务:
1、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台电子书借阅机,作为甲方拓展服务的流动服务点,供乙方按规定无偿使用。
2、甲方可以对乙方的读者服务、读者活动、业务管理等提供建议或指导。
3、甲方可与乙方共同协商定期举办培训或交流活动。
4、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服务均为免费的公益性服务。
5、甲方在乙方有需要的时候可以对机器的使用安排人员进行培训。
6、甲方有义务在机器出现非人为故障后,进行免费维修,保证在规定时间内的正常使用。
二、乙方责任、义务:
1、乙方负责提供场地、设施、管理人员等,并承担日常维护管理工作,确保机器按规定时间开放,服务广大读者。
2、乙方需要负责在读者使用产生疑问时予以及时解答和帮助。
3、乙方需配合甲方定期开展读者活动,进行阅读和服务推广。
4、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机器负责保管和维护,若有丢失、人为损坏,按《拜泉县图书馆固定资产管理规则》进行赔偿,赔偿款归甲方所有。
5、乙方需记录机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,做好统计,反馈给甲方。
6、乙方负责人因故变化,需做好交接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。
7、乙方不得將甲方机器做商业用途,仅供读者阅读使用。
三、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,如一方未能遵守,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。
四、协议有限期为一年,有效期满,双方对协议无异议,可自动延长。
五、本协议未列事项,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。
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:代表人签字(盖章): 乙方:代表人签字(盖章):
李树民 王守民
2013年3月1日 2013年3月1日
拜泉县第一中学分管说明
拜泉县一中是拜泉县最大的一所高中,拥有教师300人,学生6000人,书大约45万册,图书室共三层,图书馆分馆面积为353平方米,现以同县图书馆联合,是县图书馆分馆,特此证明。
拜泉县第一中学